| 1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高值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高值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文锋中****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2030 传 真:0757-****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1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高值化利用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工业园贤达路6号之五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工业园贤达路6号之五,项目占地面积32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7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及物料利用处置工作,年拆解10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厂区内设置食堂和住宿,全年工作330天,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厂区内设置食堂和住宿。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地面清洗废水、废刹车冷却水和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一并排入**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油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 3、项目噪声排放厂界西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 2026年2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