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镇拉仪屯(东经107度31分41.463秒,北纬24度59分55.429秒)。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为**(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98832.71m2(约148.25亩),总建筑面积74542.19m2,分两期建设。主要**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用房、食堂、风雨球场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绿化、道路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容纳学生3000人、教职工250人,师生均在项目区内食宿。
(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32038.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6年1月28****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