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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硫酸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车河镇**●南****工业园区(东经107度39分40.033秒,北纬24度52分0.514秒)。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为**项目,用地面积40145m2,主要建设14个地上硫酸储罐及配套安全设施、输送管网等,总库容40.3万吨(11个3.2万吨/个、2个1.92万吨/个、1个1.27万吨/个)。
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部湾****公司 。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6年1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号****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