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电子引火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莲庄镇孙留村
项目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 废气 | 粉状药剂粉碎、过筛、干混时投加及取药过程产生的 | 粉尘产生量较小,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工房内,浮药尘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车间地面定期清扫,回用于生产 |
| 胶黏剂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漆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 胶黏剂烘干系统及漆烘干系统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 |
| 废水 |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公司其他岗位调剂,未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水浴锅定期补充用水、水性漆稀释用去离子水,该部分水分全部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 |
| 固体废物 | 硫氰酸铅、氯酸钾等原料解包,以及不合格品处理过程废包装袋 | 定期运至销毁场焚烧处理。 |
| 筛分、混合、沾药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废药品 | 定期运至销毁场焚烧处理 | |
| 销毁场焚烧废物产生焚烧残渣 | 焚烧残渣收集到容器内,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废漆桶(水性漆) | 厂区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 |
| 噪声 | 选用优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车间内采取吸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俊辉
联系电话:151****1896
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