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委****中心配套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6年2月11日14时30分在**市**区长峙岛海大南路 68 号一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审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李欣,投标报价:304999.00元。
服务期限:在设计资料齐全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含电子稿及文本15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上传至图审平台(含电子稿及文本15份)。
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夏一洋,投标报价:329200.00元。
服务期限:在设计资料齐全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含电子稿及文本15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上传至图审平台(含电子稿及文本15份)。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梦蛟,投标报价:288000.00元。
服务期限:在设计资料齐全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含电子稿及文本15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上传至图审平台(含电子稿及文本15份)。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2月12日始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152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0580-****928
行政监督:****委员会****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