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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炭山**东翼勘查区煤炭**勘探项目(**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市**区炭山**东翼勘查区煤炭**勘探项目(**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3日,****下发《关于****市**区炭山**东翼勘查区煤炭**勘探项目(**段)临时用地的批复》(海自然资函〔2025〕19号),同意将**县甘城乡**村集体土地0.300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一般耕地0.010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2900公顷),批复给******公司,作为****市**区炭山**东翼勘查区煤炭**勘探项目(**段)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临时用地,用地期限为11个月,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5年12月25日,****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环境局****分局****政府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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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