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1303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评审得分 |
| 1 | **** | 血气分析仪 | 康立 | Vitagas 5E | 1套 | 36000 | 96.1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剑峰、徐云、吴丽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比例为:成交金额在3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0.6%计取;成交金额在30-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0.5%计取;成交金额在100-5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0.3%计取。 按上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包干收取;总额超过贰万元的按贰万元包干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公司,账号:350********052525965,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③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标准按《****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审查各响应人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第29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章内容必须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任一重要条款(带★号条款)将导致响应无效。”的规定,**诚****公司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评审指标10】”的要求,视为响应无效,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安****公司、****公司、****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无。
3.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36000元,评审总得分:96.10分。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国欢镇国欢西路2836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4-****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鼓西街道**路66****花园1#楼A区2层A店面
联系方式:张先生/钟女士、0594-****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钟女士
电话:059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