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索引号 | ****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保许决〔2025〕33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1-18 09:47 |
****运输局:
你单位《**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相关材料收悉。
**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市神河镇和**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神河镇,接东吕路K43+800处,路线起点**桥梁上跨十天高速,后通过**单洞双向隧道并沿河堤布线于K0+900处接至神铜路(X207),而后沿神铜路布线,终点位于**镇,顺接神铜路,路线全长22.979km。工程由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组成,于2021年9月开工,2023年8月完工。2022年12月30日,****以安水保许决〔2022〕14号文对**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共设置弃渣13处,占地面积8.71hm2,弃渣量92.48万m3。原批复的弃1(K0+780)弃渣场因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建设使用,实际使用12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且弃渣场等级未提高,K0+880-K1+480路段变更,土石方量增大导致原有弃渣场容量不足,新设Z1(K0+620)和Z2(连接线K0+378)2处弃渣场,实际设置14处弃渣场,变更后弃渣场占地面积9.65hm2,弃渣量103.86万m3。
我局组织专家对《**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要求,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行政许可,总体意见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及弃渣场设置方案。
二、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方案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修复。
三、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你单****税务局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5867.80 元。
四、加强弃渣场安全风险管控及监测,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和次生灾害。
五、将弃渣场变更情况纳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切实落实后期运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护,确保水土保持措施长期发挥效益。
其他仍按2022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县神河镇至**镇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安水保许决〔2022〕1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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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