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212

审批
重庆-重庆-铜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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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0212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昊泽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开发区****科技园6幢1-10、1-11单元1F、2F

****

****研究院****公司

拟建项目租赁位于**市****开发区****科技园6幢1-10、1-11单元1F、2F(建筑面积约2591.3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1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挂镀锌镍生产线,1条9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滚镀锌镍生产线(含退镀槽),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学品仓库、化验室、仓库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1#挂镀锌镍生产线产品为汽车配件(冲压件、机加件),2#滚镀锌镍生产线产品为汽车配件(螺钉),2条生产线表面处理的基材都为铁件。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6%。

项目未批先建,已完成2条生产线及环保设施的安装,但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市**区生态环境****支队于2025年9月向企业送达了免于处罚的《****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不罚〔2025〕16号)。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2条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1#挂镀锌镍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酸退锌、活化、中和、出光产生的氯化氢;2#滚镀锌镍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淡酸洗、浓酸洗、活化、退镀产生的氯化氢。1#挂镀锌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1#废气净化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2#滚镀锌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2#废气净化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位于******开发区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59.12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44立方米/天。生产废水主要包括:2条生产线钝化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约15.37立方米/天,2条生产线镀锌镍工序、废气喷淋塔产生的络合废水约9.64立方米/天,退镀工序、实验室清洗、地面清洁产生的混排废水约0.11立方米/天,挂镀锌镍生产线脱脂、酸洗工序和滚镀锌镍生产线除油、电解、抛光工序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约17.4立方米/天,蒸汽冷凝水、挂镀锌镍生产线预镀锌、酸退锌、终端电解、活化工序和滚镀锌镍生产线终端电解、活化工序产生的综合废水约16.6立方米/天,循环冷却水约0.85立方米/天,****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科技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约36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络合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混排处理系统出口总镍、总铬、六价铬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园区应加强对总铬、六价铬、总镍的监控,在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混排处理系统出口、废水总排口设置总铬、六价铬、总镍在线监测设施;园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项目采取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线上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架空,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冷却塔、冷冻机、各类泵等,噪声源强70~85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酸、废碱、化验室废液、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化学药剂包装材料等,产生量合计约136.27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9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1.0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5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9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98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托盘,车间地面设置围堰,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车间内应急水池,****园区****园区收集罐体。2个废气喷淋塔分别设置围堰均为6米×4米×0.2米,有效容积4.8立方米。****处理站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13吨/年,氨氮排放量0.162吨/年,总铬排放量1.02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0.26千克/年。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500151-04-01-872416)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2

**思捷****公司

****科技园标准厂房6幢1-4单元1F、2F厂房

**思捷****公司

****研究院****公司

拟建项目租赁****科技园标准厂房6幢1-4单元1F、2F厂房(建筑面积约1246.65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6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挂镀锌生产线、1条7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滚镀锌生产线,以及1条退镀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学品仓库、化验室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挂镀锌生产线产品为汽车、摩托车零件部件(飞轮等),滚镀锌生产线产品为汽车、摩托车零件部件(螺柱等),2条生产线表面处理的基材均为铁件。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0%;劳动定员35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平均有效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30天。

项目未批先建,已完成2条生产线及部分环保设施的安装,但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市**区生态环境****支队于2025年9月向企业送达了免于处罚的《****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不罚〔2025〕15号)。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生产线采取整线围挡,挂镀锌生产线和退镀线采取单侧高截面槽边抽风和顶部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滚镀锌生产线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部抽风方式收集废气。挂镀锌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活化、电解酸、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滚镀锌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活化产生的氯化氢;退镀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挂镀锌生产线及退镀线产生的废气进入1#酸碱废气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滚镀锌生产线的废气进入2#酸碱废气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 其他区域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位于******开发区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43.98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26立方米/天。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产线钝化工序及退镀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约11.04立方米/天,生产线除油、酸洗等工序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约17.38立方米/天,蒸汽冷凝水、生产线活化、镀锌等工序产生综合废水约15.54立方米/天,废气喷淋塔、实验室清洗、地面清洁产生的混排废水约0.02立方米/天,循环冷却水约0.75立方米/天,****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科技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约36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混排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 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园区应加强对总铬、六价铬的监控,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混排处理系统出口、废水总排口设置总铬、六价铬在线监测设施;园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项目采取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线上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架空,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冷却塔、冷冻机、泵类等,噪声源强70~85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浮油、废酸、废碱、含锌过滤渣、含铬废槽液、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化学药品包装材料等,产生量合计约31.09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12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0.5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2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2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73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托盘,车间地面设置围堰,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车间内应急水池,****园区****园区收集罐体。2个酸碱废气塔分别设置围堰均为5米×3.5米×0.19米,有效容积3.3立方米。园区设置各类事故废水池容量可满足项目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759吨/年,氨氮排放量0.112吨/年,总铬排放量0.73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0.2千克/年。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500151-04-05-500863)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3

**锐均达金属****公司电镀生产线建设项目

****开发区高峰组团****处理中心2#厂房3F车间

**锐均达金属****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租赁****开发区高峰组团****处理中心2#厂房3F车间部分区域约2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自动滚镀锡镍混合生产线,其中共用打底预镀铜4.5万平方米/年,再分别镀锡2.5万平方米/年,镀镍2万平方米/年。以及原料及产品存放区、当日化学品储存间、当日危险废物贮存点、剧毒化学品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1座冷却塔)、办公室、纯水制备系统、7个有效容积约1立方米的车间废水收集池(分别为前处理废水、混排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含氰废水、事故废水收集池)、空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生产废水处理、生活废水处理、供电、供水、蒸汽、化学品存放、危险废物暂****处理中心现有设施。项目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汽车配件插片,基材为铁件。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8.5%;劳动定员20人;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制,全年生产300天。

(1)大气环境:项目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电解除油槽的碱雾、镀锡槽的硫酸雾收集后经1#喷淋塔采取碱液吸收中和处理,硫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镀铜槽废气收集后经2#喷淋塔采取次氯酸钠吸收氧化处理,氰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氰化物、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房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开发区高峰组团相思片区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产生量为7.8立方米/天,其中前处理废水约2.69立方米/天,主要包括电镀生产线除油后清洗废水、1#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综合废水约0.91立方米/天,主要包括电镀生产线镀锡后清洗废水;含镍废水(离子镍)约0.46立方米/天,主要包括电镀生产线镀镍后清洗废水;含铬废水约0.4立方米/天,主要包括电镀生产线钝化后清洗废水;含氰废水约2.26立方米/天,主要包括打底镀铜后清洗废水、2#喷淋塔废水;混排废水约1.08立方米/天,主要包括拖把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约1.54立方米/天和蒸汽冷凝水约0.02立方米/天,回用于电镀生产线除油后水洗工序;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离子镍)、含铬废水、混排废水、综合废水等6类废水进入厂房1楼设置的各类废水收集池,再通过架空的管****处理中心废水处理站处理。****中心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约29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求。****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混排处理系统出口总镍、总铬、六价铬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总锡≤5.0毫克/升浓度限值;废水总排口pH、COD、SS、总氮、氨氮、石油类、总铁、总铜、总氰化物等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排放限值要求后,由高峰组团污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长江。****处理站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分别配套MVR装置,废水处理站膜处理单元(生化段膜处理浓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MVR装置)产生的浓水经蒸发浓缩后的废盐作危险废物,由园区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园区应加强对总铬、六价铬、总镍、总氰化物的监控,在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混排处理系统出口、废水总排口设置总铬、六价铬、总镍、总氰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园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氰化物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项目采取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线上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为55.4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架空;电镀生产线布置区域、当日化学品储存间、当日危险废物贮存点、剧毒化学品仓库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其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其他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园区内现有6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镍、氰化物、铬(六价)等因子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带来大的影响。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架空、防腐防渗,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镍、铬(六价)等因子开展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空压机、水泵、离心甩干机等,源强约75~90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共计约4.45吨/年,暂存于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的当日危险废物贮存点,按日转移****处理中心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内,定期交有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未沾染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废活性炭、废RO膜等,产生量约0.8吨/年,暂存于项目建设约10平方米的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或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约3.0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电镀生产线整体架空设置,各槽体设置接水托盘;6个有效容积约1立方米的车间废水收集池架空建设,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当日化学品储存间、剧毒化学品仓库、当日危废贮存****处理中心化学品库、危险废物贮存间均设置围堤或截污沟;架空设置1个有效容积约1立方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2个废气喷淋塔分别设置围堰,有效容积1.8立方米。****中心设置各类事故废水池容量可满足项目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铬、六价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117吨/年、0.009吨/年、0.089千克/年、0.022千克/年。

****管委会创新发展局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1-500101-04-05-140663)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4

酚盐分解及焦油渣干化升级改造项目

****开发区**组团

****公司

**德****公司

****公司实施酚盐分解及焦油渣干化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为提高酚盐分解工段工艺安全性,将现有酚盐分解工段淘汰落后的“硫酸分解工艺”升级改造为“二氧化碳分解工艺”。拆除洗涤分解单元酚盐分解工序部分设备,新增3台二氧化碳分解塔、1台尾气洗净塔、1台尾气吸收塔、1套二氧化碳气化装置,项目实施后粗酚生产规模由1380吨/年减少至1364吨/年。(2)**1套年处理焦油渣1925吨的焦油渣干化装置,****集团****焦化厂区内**3台8立方米收集液化罐、2台8立方米应急液化罐、2台研磨机(1用1备)、2台2.5立方米应急料仓、1个45立方米应急焦油渣槽以及2台配套输送机,宝丞公司厂区内**2台离心分离机(1用1备)、1座10立方米焦油干渣箱、1座200立方米焦油储罐,配套建设输送管道。项目新鲜水、电力、软水、蒸汽、压缩空气、****焦化厂提供,循环水依托现有工程提供。项目实施后拟处置的焦油渣主要****集团****焦化厂煤气净化过程氨水分离设施底部的焦油渣(HW11,252-002-11)、炼焦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HW11,252-004-11)以及****公司煤焦油加工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HW11,252-005-11),合计约1925吨/年。焦油渣干化装置年产焦油约1380吨(含作为原料焦油962.5吨),满足《煤焦油》(YB/T5075-2010)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公司焦油精制项目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

拟建项目总投资1082.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新增废气主要有酚盐分解工段的酚盐分解废气、分离槽废气、脱水釜不凝气、粗酚储罐呼吸废气和焦油渣干化装置的液化罐废气、焦油渣离心废气、干渣储存废气、**焦油储罐呼吸废气。酚盐分解工段的酚盐分解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分离槽废气、脱水釜不凝气、粗酚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洗净塔”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一并****公司精煤二系统,与煤气合并****公司各装置作燃料。焦油渣干化装置的焦油渣离心废气、干渣储存废气、**焦油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洗净塔”预处理后,与液化罐废气一****公司精煤一系统,与煤气合并****公司各装置作燃料。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苯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厂界氰化氢、酚类、硫化氢、氨浓度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公司****集团****焦化厂区内,****集团****焦化厂区设置有1400米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实施后环境防护距离维持现有1400米不变。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碳酸钠废水、焦油渣管道吹扫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产生量合计约14.79立方米/天,废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公司重钢焦化厂的酚氰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后回****公司高炉炼铁冲渣。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地上“可视化”设计。项目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酚盐分解装置区、焦油渣干化装置区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厂区内现有的2座监测****集团****公司现有的1座监测井,对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焦油干渣、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手套,产生量分别约为1505.67吨/年、0.1吨/年、0.01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焦油干****集团****公司配煤车间配煤,****集团****公司应按要求取得相关资质。项目现有一间面积为14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焦油、苯酚、废矿物油等。项目大气、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Ⅲ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依托罐区已设置围堰,**焦油储罐设置不小于200立方米围堰;依托厂区现有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750、5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及雨污切换系统。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市长****委员会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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