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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动力车间减煤降碳改造项目(重新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动力车间减煤降碳改造项目(重新审批)
建设地点:**市**区羊亭镇**山路989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公示日(2026.2.12-2026.3.18)
联系人:高艳龙
联系电话:182****3065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