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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
| **** | **市**区鹿苑街道北街12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000,006.55元 | 88.67 |
合同包1(**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服务 | **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 垃圾清运项目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因管道主体施工延误的工期顺延)。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 3,000,006.55 |
张春、孙玉歌、杨亚荣、张东红、焦方(采购人代表)
|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长庆支行账 号:610********000001012 | |||
| 1 | **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 | 3.1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西街111号
联系方式:135****5901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七**侧明丰国际905室
联系方式:029-****0094
项目联系人:秦昱、刘春燕
电话:029-****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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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