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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市**湾新区**湾大道工程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市**湾新区**湾大道工程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市**湾新区**湾大道工程位于**市**湾新区中部、**镇西**,西起现状虎门镇**大道,**规划交椅湾大道,沿线与11条规划路平交,路线全长5.521km,规划红线宽80m,主线双向八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市政配套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通信、照明、燃气)以及道路附属工程(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试运营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月2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6****4808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