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报来的《**阿喜绿色科技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分局预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分局的预审意见。该项****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0960万元,对厂内原有两座燃煤马蹄焰炉窑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拆除原有两台马蹄焰炉窑、**煤气发生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在原炉窑位置改建两座全氧天然气炉窑,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炉窑系统、配料系统、环保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全套工艺设备及基础设施,项目不新增产能,建成后仍年产11.4万吨硅酸钠。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炉窑废气采用SNCR脱硝+高温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低温节能器处理后通过70m排气筒排放,炉窑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等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限值,根据《**县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要求,企业承诺二氧化硫≤75mg/m3、氮氧化物≤250mg/m3。配料和成品包装废气仍按现有方式处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接管标准后排入凤****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依托现有720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