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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部近岸蓝藻生态阻控项目
第0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星云**部近岸蓝藻生态阻控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方法第9条类似业绩**描述为:“类似业绩指:水污染(水环境)防治工程、蓝藻水华治理(防控)等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因水污染(水环境)防治工程包含蓝藻水华治理(防控)此类工程,现将蓝藻水华治理(防控)的描述删除,将类似业绩的描述更正为:“类似业绩指:水污染(水环境)防治工程等;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因本补遗书内容不影响开标时间,故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