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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一湖两海”****工作部署及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就呼伦湖“十四五”期间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完成情况开展专项评价工作,现就询价事宜和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伦湖“十四五”期间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工作要求:对“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累计下达呼伦湖8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呼伦湖保护区日常管护运行、综合执法、科研监测、水**调配、**执法协作及综合治理协调等六**向,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1、报名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意愿参与该项目,请报名人于2026年2月14日17点前,将报价函及评价工作要求的佐证材料(盖章彩色扫描件)反馈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顾女士 电话:****166
附件:呼伦湖“十四五”期间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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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