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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横石水流域水质提升综合处理****基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横石水流域水质提升综合处理****基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市****收费站东北方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