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环境局 | 文 号|
| 2026-01-16 |
******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能源材料与绿色纤维循环利用源网荷储原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编制完成的《新能源材料与绿色纤维循环利用源网荷储原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拟对纤维材料生产线原料进行变更,利用废碱替代原环评中的渗透剂,不足部分外购片碱补足,用于芦苇、柠条浸渍软化工段,生产规模不变。硫酸镍和颗粒燃料生产线不变。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8.75%。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变更项目新增废气为碱液浸渍池、废碱罐产生的甲醛、甲醇,经两级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由一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产生的搓丝机废水、牛奶软包装高浓分离机废水和浆液池循环水等****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纤维生产车间(碱液浸渍罐区)、酸碱库、****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并进行跟踪监测。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纤维材料生产原料分拣废物外售综合****填埋场处理;高浓除砂机废物、低浓除砂机废物、压力精筛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废属性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则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焚烧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物质燃料生产线;软水制备废树脂、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生物质锅炉炉渣外运综合利用;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焚烧处置。项目对危险废物做好台账记录和转移联单,****环境局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联网。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