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
你中心《****中心关于收储SC2024—17号用地的请示》(晋土储〔2026〕5号)收悉。经研究,****中心对位于池店镇古福村,用地面积112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SC2024—17号用地进行收储,并实施“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拨付。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中心SC2024—17号用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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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附件
****中心SC2024—17号用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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