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关于吉****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6〕5号),同意你单位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丁秋云;核准住所:**市**区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经营设施地址:**市**区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焚烧、利用、清洗、委托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处置(30t/d焚烧炉)841-001-01(仅限处理医疗废水过程中产生污泥)、841-004-01、841-005-01、HW02、HW03、HW04(除263-001-04、263-004-04、263-005-04以外)、HW05、HW06、HW07、HW08、HW09、HW11、HW12、HW13、HW14、266-009-16、266-010-16、231-001-16、23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HW17、772-003-18(仅限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污泥)、772-005-18、HW19、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7、HW28、HW30、HW31(除900-052-31以外)、HW32、HW33、HW36、HW37、HW38、HW39、HW40、HW46、HW47、HW48、HW49(除900-044-49,900-045-49,900-053-49以外)、HW50,年经营规模9500吨。
收集、贮存、处置(120t/d焚烧炉)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4(除263-001-04,263-004-04,263-005-04以外)、HW05、HW06、HW07、HW08(除900-215-08以外)、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除772-002-18、772-004-18以外,772-003-18(仅限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污泥)〕、HW19、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7、HW28、HW30、HW31(除900-052-31以外)、HW32、HW33(除900-028-33以外)、HW36、HW37、HW38、HW39、HW40、HW46、HW47、HW48、HW49(除900-044-49、900-045-49、900-053-49以外)、HW50,年经营规模32800吨。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桶(规格:50升以上的桶)及废弃玻璃包装瓶,年经营规模21000吨(其中:50升以上的废弃包装桶18000吨,废弃包装玻璃瓶3000吨)。
收集、贮存、处置HW34废酸,年经营规模120吨;HW35废碱,年经营规模60吨。
收集、贮存、利用271-002-02、271-005-02、272-005-02、276-001-02、900-401-06、900-402-06、900-404-06、251-001-08、291-001-08、900-201-08、900-005-09、900-006-09、900-007-09、264-013-12、265-102-13、900-047-49(仅限在研究、开发、教学活动中,****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年经营规模6000吨。
收集、贮存、利用900-045-49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者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年经营规模2000吨。
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52-31废铅蓄电池,年经营规模20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10日。
五、****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