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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2-1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8定标要素关于“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从项目资金保障、流动资金、企业营业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方面综合比较。”现修改为:“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从项目资金保障、流动资金、企业营业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方面综合比较。(上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
联系人:赵承宇
联系电话:198****0222
联系地址:**县古夫镇香溪大道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32****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