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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我****花园(一期)二区2#、8#楼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建筑外立面实际建设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根据《****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印发〈关于优化规划管控要求提升城市住宅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5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新区**大道与金**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公示内容
(一)建筑外立面局部优化调整,将阳台部分用玻璃进行封闭。
(二)屋面部分玻璃栏杆实际建设位置局部调整。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4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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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