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询比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科技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25.55万元/年
4、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科技馆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常设展厅面积2600平方米,年均接待观众17万人次。物业服务区域涵盖常设展厅、临时展厅、办公区、天井等区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进场服务之日起计,服务期1年。根据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第一个合同期满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合格性测评,测评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依据上年度采购结果和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2次。
6、招标单位:****
7、招标人地址:胜利中路51号
8、招标代理机构:****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10、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4日
11、开标日期:2026年02月11日15时00分
12、公示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14日
13、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245117.50元
得 分:87.00分
各投标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期满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4、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①招标单位:****
地 址:胜利中路51号
联系人:刘佳
电 话:189****8163
②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98****2172、199****1867
15、本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交易中心(https://ggzy.****.cn/)、****公众号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