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科技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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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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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询比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科技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25.55万元/年

4、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科技馆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常设展厅面积2600平方米,年均接待观众17万人次。物业服务区域涵盖常设展厅、临时展厅、办公区、天井等区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进场服务之日起计,服务期1年。根据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第一个合同期满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合格性测评,测评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依据上年度采购结果和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2次。

6、招标单位:****

7、招标人地址:胜利中路51号

8、招标代理机构:****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10、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4日

11、开标日期:2026年02月11日15时00分

12、公示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14日

13、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245117.50元

得 分:87.00分

各投标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期满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4、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①招标单位:****

地 址:胜利中路51号

联系人:刘佳

电 话:189****8163

②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98****2172、199****1867

15、本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交易中心(https://ggzy.****.cn/)、****公众号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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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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