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10月9日公司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因第一次公示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发生了变动,故意见征询稿公示过程中将第一次公示的内容再次公示。
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曲****工园区干冲北路以西、干冲西路以南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占地110.59亩,总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办公设施及绿化工程等。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含油包装物破碎清洗回收厂房、原料罐组、生产罐组、装卸站、系统管网、厂外管网、地面火炬、综合仓库、并配套动力站、循环水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雨水监控池、消防泵房、地下管网、中心控制室、****电站、全厂电气、全厂电信、综合楼、化验楼、检维修厂房、门卫室等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汽油、柴油、60N、150N、250N、120BS、铁粒、塑料粒,年设计生产能力17万吨(13.5万吨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乳化液、2.5万吨含油包装物处置)。
(二)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曲****工园区十冲北路以西、十冲西路以南地块
联系人:平工
联系方式:****@qq.com
(三)编制单位与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博安环(云****公司
2.通讯地址:**省**市**区小板桥街道永中路38号海乐世界2座11楼1111-1113室
3.联系人:万工
4.联系电话:0871-****2857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cU0lLYN-rNf0CI4gGJk9dQpwd=5n5y 提取码: 5n5y。),公众可以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com/s/1xph2Fe2WaiHpKwtcurneHQpwd=k7k7 提取码: k7k7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间接影响的公众和有关部门等。
4.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cU0lLYN-rNf0CI4gGJk9dQpwd=5n5y 提取码: 5n5y。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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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