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 1 |
****医院食堂劳务外包 |
1项 |
¥200万元/年 |
****医院提供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期为2年,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乐财国企管〔2021〕334 号)第十四条对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双休日除外),准备好报名资料前往**市鹿**南汇街道勤民路**壹号18幢803室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文件售价:0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0:00标书代写
七、投标地点:**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
八、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10:00标书代写
九、开标地点:**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标书代写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料可邮件至****@qq.com。标书代写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街道晨曦路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7166
质疑联系人: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鹿**南汇街道勤民路**壹号18幢803室或**市总部经济园6幢11楼1103室
传 真:0577-****7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7322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7-****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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