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园区排水设施水毁修复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盖章、法人签字: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法人签字: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设计排水沟总长为821米。其中排水沟(一)为M7.5浆砌片石排水沟,长度为190米,排水沟(二)为临时土排水沟,长度为250米,排水沟(三)为M7.5浆砌片石排水沟,长度为271米,排水沟(四)为C20片石混凝土排水沟,长度为110米,两侧设置共220米护栏。本项目设计排水涵洞ZK0+250采用1-4x2米盖板涵,涵长25米。AK0+271采用1-4x3米盖板涵,涵长41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盖板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2月11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24日 | ||||||
| 预中标人 | ****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28.19元 |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注册编号:桂245****1717;身份证号:452133********031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4)****384;身份证号: 452133********004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县**镇城南三产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 2、下冻镇峡岗****基地道路建设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52.13元 |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付美文(注册编号:桂245****00062;身份证号:450103********252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艳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5)****307;身份证号: 452826********156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街道路改造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55.27元 |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永家(注册编号: 桂245****19694;身份证号:452502********755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娟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211;身份证号: 362428********062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利华路(华兴路-**大道)工程K1+180~K1+225段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原因: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编制人未盖专用章,形式评审不合格)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