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保障校园供水安全、改善学生浴池卫生环境、提升设备使用效能,****大学就二次供水水箱清洗保养服务进行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学二次供水水箱清洗保养服务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
3.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4.报价方式:价格报价(金额报价),本项目供应商不得高于预算价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二、采购需求
1.生活饮用水箱清洗及保养:2台生活饮用水箱,需进行清洗、消毒、检测、除锈、箱体焊接、内部拉筋加固等工作,确保清洗率达99%以上,内壁纵横拉筋、外壁无垢痕、水锈,底部无杂质(如有破损需更换或修复)。
2.游泳馆贮水水箱及供热管线清洗:3台游泳馆蓄水水箱(含1台21m3落地式冷水水箱、2台20m3带保温层落地式热水水箱),需完成清洗、消毒、检测、除锈、箱体焊接、内部拉筋加固等工作,清洗标准同上;200**米带保温层DN200供热管线清洗。
3.学生浴池水箱清洗消毒:2个热水水箱、1个冷水水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2026年度暑假、寒假各一次),完成检测、除锈、箱体焊接、内部拉筋加固等工作,清洗后需出具疾控部门认可的清洗消毒备案记录材料。
4.水质检测:所有涉及供水的水箱清洗后,需由中****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水质检测采样及化验,15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化验报告送交校方,并取得供水合格证书。
5.“三孔”防护:检查所有水箱、水池盖和溢流孔、透气孔等是否有防蚊、防尘纱网,确保箱池盖密封和加锁,按要求做好“三孔”防护。
6.清洗流程要求:清洗时需对水箱进行排空,关闭上、下水箱、水池进水和出水阀,打开池底排空阀,如无排空阀时需用抽水泵抽水排空;清理水箱、水池上方及其周围的杂物,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水箱清洗及保养服务相关资质,能够提供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同时须具备“卫生许可证”。
3.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健康证”证明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注: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无效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提交
1.比价响应****大学官网(网址:https://hq.****.cn)通知公告板块获取文件(无附件),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岗区保健路157号****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451--****5457,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2月15日16时。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资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资料提供不全或份数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报价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应密封盖章。加急标书代写
3.响应人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五、主要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单次清洗及保养服务结束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注:
(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完成验收。
(2)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在完成履约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如遇节假日、封账等情况自动顺延付款时间。
(3)阶段付款需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采购方现场人员确认签字,未提供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4)验收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4.质保期:无
5.质保金:无
六、评标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1.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2.评标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根据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服务方案优劣,择优推荐成交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4.****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小组成员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小组成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说明书》,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小组成员拒绝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潜在供应商中标后,无故不履行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顺延第二名。
七、合格且有效供应商家数
1.首次公告的项目,****小组审查有效供应商(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
2.若项目首次公告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仍不足3家,可继续评审:
(1)有效供应商为2家的: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按照投标文件综合评分标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结论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小组成员,应当提交《不同意见说明书》,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小组成员拒绝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加急标书代写
(3)有效供应商为1家的: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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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