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曲自然资规告字[2026]001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公开拍卖出让以下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规划建设指标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2026)G01 | 恒州镇西河流村 | 20490.87 | 居住用地 | 70年 | 5230 | 5230 | 10 | 1.0<容积率≤2.0 | ≤20% | ≥35% | ≤54米 | ****426BA0003 |
| (2026)G02 | ****开发区 | 53360.05 | 工业用地 | 50年 | 1857 | 1857 | 5 | ≥1.2 | ≤15% | ****426BA0002 | ||
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出让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9日,法人单位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自然人获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
间为2026年3月9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3月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26年3月10日10时00分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七、特殊说明:
1.对于违反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或出让合同约定的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
地 等、结合实际限制其在本城市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2.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2026)G01号宗地按该宗地县规管设字(2026)002号规划条件执行;(2026)G02号宗地按该宗地县规管设字(2026)001号规划条件执行;(2026)G02
号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具体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6.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1.2;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
≤0.6吨标准煤/万元;****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排放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消减率≥3%;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吨 /万
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1吨/万元;宗地绿地率:≤15%,建筑高度按控规执行。
八、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0312-****002
联 系 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136****5330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银行帐号:505********014649
****规划局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