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联系地址:****开发区驻地
联系电话:0633-****01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人民路1037号盛世佳苑东商业沿街南首
联系人:朱侯任
联系方式:0633-****6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AB厂房及配套工程(EPC)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AB厂房及配套工程(EPC)监理项目 |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出的项目总监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人民路1037号盛世佳苑东商业沿街南首)。
3.方式: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3.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3.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3.3拟派项目总监证书原件。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自行查询,提供网络截图或信用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获取手续。
4.售价:300元/份。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