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附属综合楼改扩建工艺设备监理项目(三次)
招标失败公告
****代理的“****北附属综合楼改扩建工艺设备监理项目(三次)”(招标编号:A150********606****1002),已于2025年12月3日开标,
原评标结果:
第一名:****
第二名:中****集团****公司
第三名:**万和工程****公司
2025年12月4日,****(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一条第(五)款对项目进行复核审查。经审查,发现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存在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问题会影响到后续项目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条款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监督部门****建设局提出复评申请,****委员会对核查反馈内容进行复评。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复评工作,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复评结果:
第一名:****
第二名:中****集团****公司
第三名:**万和工程****公司
因12月18日复评中,****委员会七名中的五名评审,未按照招标文件对瑞博工程存在行政处罚行为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予以评审,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于2026年1月12日向**市****建设局提交了《关于****北附属综合楼改扩建工艺设备监理项目申请纠正复评结果的函》,经**市****建设局****委员会限期改正,并下达《关于对****北附属综合楼改扩建工艺****委员会责令改正的函》。
本项目于2026年2月4日完成复评纠正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经本项目原评委对招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详细复核,依据佐证材料认定:“****”在评标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存在骗取中标的行为,所以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无骗取中标的承诺属于虚假承诺,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第2条规定,对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否决其投标。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隋女士
地 址:****开发区世纪12**
电 话:0471-****6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林静
联系方式:0471-****283
行业监督:**市****建设局
地 址:**市**区银**街与哈达路**处万豪美墅城
联系电话:047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