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沿江**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上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2日 12:25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25-****8322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热**路1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3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99号12楼12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5-****7240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沿江**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长江段上游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承担**长江段上游流域内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转运和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沿江**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宁政办发〔2017〕14号)文件“对建设或加装生活污水上岸设备和储存设施的码头、**或扩建洗舱站和洗舱水储存、转运及预处理设施等项目要求,****于2019年在公司内部原料码头投资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主要承担**长江段上游流域内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转运和处置。一、专业处置能力唯一性梅钢持有的《**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核心资质,以及近十年在工业固废、污水治理领域的经验积累,成为区域内唯一同时具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合规处置能力的企业。二、 服务范围排他性该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全套设施、设备及场地均位于厂区内部,属企业自有资产,外部单位无法进入操作或使用,不具备向社会开放运营的条件。三、监管追溯闭环性依托“船E行”监管平台与梅钢自主研发的“污水云”系统,每艘船舶的污水接收量、成分、处理路径均****生态环境局数据库。例如,2024年投运的DDS生物脱硫装置(国内钢铁行业首套),可同步监测污水硫含量,确保处置数据与船舶申报信息100%匹配,实现“一船一码、全程可溯”。四、 专业化处置能力梅钢深耕工业水处理30余年,建成年处理能力50万****处理中心,集成“预处理+生物降解+深度回用”工艺。例如,针对船舶油污水,采用“隔油+气浮+膜处理”技术,出水水质优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梅钢厂区绿化率超40%,为4A级工业旅游景区)。现营运团队共有工程师4名,机械及电气高级技师各1名,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协调与安全管理;三班24小时均安排专职污水接收员负责船舶对接、污水接收与合规检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设备点检、运维、数据监测与应急抢修等工作,确保设施持续安全稳定运行。五、全链条封闭运行依托长**线改造成果(如ECIA-M型环保料场配套的全封闭管廊),梅钢实现船舶污水“船上收集—码头泵送—厂区处理”无缝衔接。2023年投运的智能转运系统,通过无人牵引车、密闭罐车运输,避免传统敞口运输的异味扰民与泄漏风险。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梅钢船舶污水合规处置率100%,零环保投诉。综上所述,****作为**长江上游段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的唯一建设、所有与运营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名称:****
地址:**市**区梅钢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728597
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无。
1. 采购人
联系人:汪菲
联系地址:**市**区热**路101号
联系电话:025-****8322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长江路66号
联系电话:025-****881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电话:025-****7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