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场内2#和4#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县西大街9号
联系单位:******局
邮编:716200
联系电话:091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