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经开区低碳园区项目

审批
江苏-连云港-灌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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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12

项目名称 ****园区项目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 营业面积
(平方米)
14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尧
联系人 林尧 联系电话 138****7000
项目投资(万元) 29357.16 环保投资(万元) 146.7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开发区厂房屋顶约14万㎡,安装分布式光伏23.49MWp,包含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逆变器、变电箱、电线电缆敷设等安装工程;为开发区企****电站,可形成180.00MWh的储能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着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噪声 有环保措施:
禁止夜间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工程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工程承包者需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的过程中不要超载,装土车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者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撒落应及时清扫。
承诺:**** 林尧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尧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2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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