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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725MACQAC3K2U | 建设单位法人:叶乃培 |
| 魏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自****经济开发区****园区大寨坪**循环组团 |
| ****消防器材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5-C35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开发区****园区 |
| 经度:107.48839 纬度: 27.14437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2 |
| 黔南环审〔2024〕2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4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725MACQAC3K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之源****公司 |
| ****0102MA6DQCJM5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5-04-04 |
| 2025-07-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1 |
| 2026-0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uizhoutianfeng.com/?p=326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经济开发区****园区,占地约20763.58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灭火器330万具。 | 实际建设情况:****经济开发区****园区,占地约20763.58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灭火器330万具。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灭火剂生产,灭火器瓶身生产,灭火器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工序均与环评基本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对投料、粉碎、混合、筛分、出料包装工序所在区域设备的产污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干粉灭火剂产生的粉尘全部统一收集至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未吸收部分干粉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有机废气与燃烧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耐高温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5#排气筒(DA005)排放, 固化车间密闭,进出口设置风帘密闭,设置两个集气罩分别在位于工件进出口上方,工件进出固化车间时对固化炉内废气进行收集 灭火器瓶机抛光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10个)+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灭火器瓶机抛光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10个)+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灭火器瓶机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备均为密闭一体化干粉生产设备,该工序共有3台设备,1台干粉筛分机,1台干粉搅拌机,1台磷酸一铵粉碎机;干粉生产涉及投料、粉碎、混合、筛分、出料工序废气均由设备自带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干粉筛分机产生废气通过风机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磷酸一铵搅拌机与搅拌机产生废气通过风机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固化车间密闭,进出口设置风帘密闭,设置两个集气罩分别在位于工件进出口上方,工件进出固化车间时对固化炉内废气进行收集。固化废气通过风机引入引入水喷淋湿式除尘+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未设置抛光、机加工设备; 7台环焊机负压封闭,3台制管线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废气,废气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粉尘改为负压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5,其余与环评一致 |
| 项目新增一般排口,废气处理措施加强,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属于优化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增一般排放口,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废气处置措施加强,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属于新增环保设施,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废气处置措施加强,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属于废气处置措施加强,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废气处置措施加强,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属于废气处置措施加强废气处置措施加强,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98 | 0.598 | 0 | 0 | 0.598 | 0.598 | |
| 0 | 0.0863 | 0.0863 | 0 | 0 | 0.086 | 0.08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95 | 0.0595 | 0 | 0 | 0.059 | 0.059 | / |
| 0 | 0.068 | 0.068 | 0 | 0 | 0.068 | 0.068 | / |
| 0 | 7.417 | 7.417 | 0 | 0 | 7.417 | 7.417 | / |
| 0 | 0.0048 | 0.0048 | 0 | 0 | 0.005 | 0.005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经监测,项目出水水质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三级标准限值 |
| 1 | 干粉生成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干粉生产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项目DA001排口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 |
| 2 | 干粉生产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干粉生产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项目DA002排口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 |
| 3 | 干粉灭火器灌装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干粉灭火器灌装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项目DA003排口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 |
| 4 | 喷塑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喷塑废气由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项目DA004排口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 |
| 5 | 焊接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焊接废气由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项目DA005排口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 |
| 6 | 固化废气湿法除尘+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50%执行)排放浓度应严格50%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的标准 | 固化废气湿法除尘+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项目DA006排口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速率50%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严格50%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的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 | |
| 7 | 工业炉窑旁无组织废气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干燥炉窑标准 | 工业炉窑旁无组织废气 | 经监测,工业炉窑旁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干燥炉窑标准 | |
| 8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最高点监控浓度限值 | 厂界无组织 | 经监测,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最高点监控浓度限值 | |
| 9 | 厂内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要求 | 厂内无组织废气 | 经监测,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要求 |
| 1 | 隔振、减振、吸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隔振、减振、吸声 | 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危废(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危废(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公司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 2 | 公司在室内设置小型垃圾桶分类收集暂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 | 公司在室内设置小型垃圾桶分类收集暂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环卫定期转运处置。 | |
| 3 | 一般固体废物(废纸皮箱、废塑料袋),收集后****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一般固体废物(废纸皮箱、废塑料袋),收集后****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
| 4 | 公司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 公司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
| 1 | 企业应按照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预案适用范围、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处置、预案管理与演练等内容。另外企业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库配套建设。 | ****于2025年7月由****作为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及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等参与,共同****小组,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8月1取得黔南州环境突****中心的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风险等级: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备案编号为522700-2025-238-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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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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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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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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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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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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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