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前身为1998年8月****工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25.1万元,总资产9.85亿元。****集团****公司是一家以有色金属冶炼为主的综合型股份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采选、生产锌矿、生产及销售硫酸加工、冶炼、销售锰矿、镉锭、金属铜、铅锌矿及系列产品等,拥有电解锌生产能力8万吨/年、硫酸生产能力24万吨/年;金属镉生产能力2000吨/年,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基地。本次调查的****(收储地块一)地块位于**县**镇浮桥堡闷洞湾,距**县城仅2.5km,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6430平方米,为********基地)用地范围,非原一厂主要生产区域。
****技术中心试验基地始建于2001年,****集团生产工艺升级的小试和中试实验,主要产品为电解锌,2019年停产后闲置至今。地块内生产线已完全拆除,场地遗留有原制版车间厂房、办公楼和化验室、原磅房,厂区大门已变更为新****基地,地块西侧有新****基地搭建的施工人员宿舍区域。根据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套合示意图(局部),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工矿用地,属于第二类建设用地。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行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的方法布设采样点位,在地块内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位,另外在场外设置1个对照点,合计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钻孔采集50个土壤样品。土壤检测项目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的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以及特征因子锰、锌、钴、钒、铊和石油烃(C10-C40)。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地下水上游布设1个S1(同土壤监测点位T8)、下游布设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S2、S3(同土壤监测点位T3、T1),钻井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根据本次调查地块内S1、S2、S3地下水监测点位的实际钻井情况,均钻孔至基岩层仍未揭露地下水,其他土壤监测点位均钻进至设计深度或基岩层仍未揭露地下水。本次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对照点中土壤样品45项基本项目(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和特征因子钴、钒和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对照点中土壤样品特征因子铊、锰、锌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表3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行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以作为工矿用地使用。建议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本地块,防止产生新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