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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提出的**-****基地互联互通管道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2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分别向****规划局**分局、****规划局、****规划局**分局、****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规划局**分局 地址:**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电话:0574-****8827。
****规划局 地址:**市**大道北路1777号;邮编:315300;电话:0574-****6619。
****规划局**分局 地址:**市**区昌国路252号;邮编:316000;电话:0580-****190。
****规划局 地址:**县高亭镇衢山大道609号;邮编:316200;电话:0580-****655。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 期限 |
| **—****基地互联互通管道项目 | ****公司 | 项目用海位于**市**县鱼山岛至****之间灰鳖洋海域 | 电缆管道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670.0194 | 32年 |
| 填海造地 | 0.9310 |
****
2026年2月12日
附图:用海公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