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红枫路与012县道交叉口南240米
成交金额/费率:上浮费率2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职工生日蛋糕采购项目(二次),标准为200元/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初审通过供应商综合得分情况:
1、****:91.5分
2、****公司:89.33分
3、****面包坊(个体工商户):84.36分
七、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县郭楼桥河畔雅苑综合楼2楼;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561-****555。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宁山路2号(****新院区)
联系人:武主任
电话: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郭楼**河畔雅苑3栋门面房2楼205室
联系人:梁晓旭
电 话:173****8006 0561-****555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