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医保函〔2026〕16号
****
关于规范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保障局,****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保障局《关于印发〈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32号)相关要求,对我省现行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无创逆行胰胆管造影费”等15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所定价格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1.消化内科内镜治疗或手术类项目,如需使用相关内镜可按内镜检查费用收取,如行消化内镜息肉去除时使用“内镜”,可收取“无创消化道息肉去除费+上消化道内镜检查费(常规)”。
2.普通外科的各类手术项目的价格构成,已包含手术涉及的各类内镜使用成本,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操作时,开放手术与经内镜手术执行相同的价格标准,内镜辅助操作不再另行收费。
3.“无创”为无需切开皮肤,经过自然腔道入路,利用无创入路方式进行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食管镜、胃镜、十二指肠镜、结肠镜、小肠镜、直肠镜、胆管镜、胰管镜、超声内镜、共聚焦激光显微内镜等各类内镜。不包含因其他操作需求而涉及皮肤切开、组织切除等有创性操作内容。
4.“部位”为食管、胃、小肠、阑尾、盲肠、结肠、直肠、胆囊、胆管、胰腺、胰管等。
5.其他学科开展相应项目时,可据实收费。
6.“基本物质**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滑石粉、标签、防渗漏垫、中单、护(尿)垫、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护理盘(包)、治疗巾(单)、手术巾(单)、手术包、普通注射器、可复用的操作器具、非药品类对比剂、影像存储介质、铅制防护用品、标本采集存放用品、咬口器或牙垫、口/吹嘴、气体收集袋、肠道菌液制备用物或菌液制成品、染色剂、辅助试剂、肛门扩张器具、肛诊指套、圈套皮筋、挂线材料、报告打印耗材、软件(版权、开发、购买)成本等。基本物质**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
7.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放射检查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并执行现行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对于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
8.****医疗机构在患者自愿选择基础上,若提供“数字胶片云储存服务”,可不再提供实体胶片。将减少实体胶片打印节约的成本,用于补偿数字胶片服务成本。医疗机构在常规提供影像资料后,如需额外提供影像资料,可收取相应费用。
9.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进行的,可直接按主项目收费,不同时收费。
(二)修订“直肠取活检术”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三)停用“红细胞寿命测定”等24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
二、有关要求
****保障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医疗机构落地实施。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6年4月22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4月21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保障局反馈。
附件:1.新增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
2026年2月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