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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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2026年2月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5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项目 **市**镇 **** **市****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工业集中区共昌大道,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内容一致,建成后形成年产特种玻璃(钢化玻璃)5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过程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应符合接管标准后纳****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该项目无生产废气排放。
3、生产设施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该项目夜间不生产)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废油)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在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
0510-****3129,****@163.com
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