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信光纤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院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中路三段446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采购人遭受DDOS攻击时,供应商应在30 分钟内完成对线路流量的清洗,解决带宽拥塞问题,为正常流量提供带宽保障。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两种不同路由的备用线路方案,确保在主线路出现故障时,能够在10分钟内自动切换至备用线路,保障业务不间断运行。 1.2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并兼容采购人设备并应通过国家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检认证,并提供抽检报告。 1.3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1.4要求供应商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2.人员配置要求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供应商需安排最精干且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组织实施过类似专线工程的高级工程管理人员****施工队伍来完成本工程的具体实施。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供应商需安排最精干且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组织实施过类似专线工程的高级工程管理人员****施工队伍来完成本工程的具体实施。
3.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须是全新、合格的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配备相应的合格证明,设备无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争议、无侵权行为,在中国境内可合法使用。本合同所指的设备及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设备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为保证采购人所购买产品的合法权益,要求供应商提供主要设备出具的检测报告、证书、证明材料等。 3.3由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过程的的现场组织管理,入场前应提交负责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和关键技术人员名单,供应商应提交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未经采购人许可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变更,供应商应书面作出不得中途更换项目交付核心工作人员的承诺。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安装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4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供应商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租赁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服务等。供应商应在设备交付时,提供至少为期3年的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在设备出现故障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6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3.7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8所有设备均须由供应商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9产品安装调试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工程师实施,安装调试时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可将之视为违反项目服务条款。 无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 ,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69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实施完成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69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年度服务期满后 ,根据采购需求的“ 四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进行租 赁费用的结算 ,结合最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 收款账户: ****营业部(****:888********0385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25 —— 2027-02-24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启动验收程序:由供应商自查并整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甲方。 2.****小组:验收小组由甲方组织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4M 数字电路: 1.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双芯裸光纤; 1.2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每条端到端线路可用率≥99.90%; 1.3要求供应商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2.裸光纤网络链路: 2.1单模光纤平均损耗:≤0.25dB/km 2.2接头损耗:≤0.08dB(平均值) 2.3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3. 100M 互联网出口链路 3.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 3.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 3.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3.4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服务内容进行逐项验收:**区财政专网数字电路、网络链路、100M互联网出口链路的数量、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线路开通情况、线路变更情况、线路故障情况、系统维护服务情况。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三、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四、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和《网络租赁月度考核办法》严格执行。 1.验收意见争议: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项目总体验收 意见及评价。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个人验收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 2.验收结果争议: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3.合同履约争议: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应依法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本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归属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3.2供应商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1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办理专线业务时,需向供应商出示单位有效证件、提供真实单位信息。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供应商将如实登 记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提供的信息。如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第三方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供应商有权拒绝向采购人提供互联网业务服务。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有权凭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营业厅查询采购人在供应商登记的信息。 4.2采购人和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自愿同意供应商以提供服务为目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采取信息化、纸质记录等方式,在国家规定范围和供应商业务范围内收集与使用其单位和个人信息。 4.3如采购人登记资料发生变更,****营业厅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因采购人和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或变更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4.4采购人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约定范围使用专线业务,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各项费用。 5.采购人应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5.1业务开通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 5.2接入设备及免费提供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机架、电源、空调、照明等)的准备。 5.3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5.4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业务各方配合供应商的业务开通调测工作。 5.5根据接入服务的需要,调配和预留各接入场所内配线室至安装地点的通信线路。 5.6为供应商接入线路及设备提供安全保障,并为供应商进行线路接入及设备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6.在供应商根据业务要求而实施相关建设工程时,采购人应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对于安装相应光纤、设备等所需要的采购人红线以内的交接间、管道、沟槽、孔、洞等设施,采购人需要自行提供,且采购人不得擅自拆、改、更换、加装、移装供应商安装的互联网专线、设施、设备。 7.采购人对于所有权属于供应商但布放在采购人办公区域的设备应履行日常管理维护职责,并配合供应商开展日常巡检,采购人在未经供应商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替换采购人侧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线路开通 4.1如需新增开通接入点的,采购人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运营商指定联系人,成交人应在收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按时开通该接入点网络。 4.2成交人在线路施工完毕后,应向采购人提交有关测试报告和该线路竣工图等资料,2个工作日内,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相符,采购人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视此条线路开通,试用期(一个月)内线路网络运行正常后,再开始计算此条线路租赁费;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不符,则视此条线路没有开通,须由成交人重新开通。 5.线路变更 5.1撤销情况。因实际情况变更,接入点需撤销其网络线路的,采购人至少提前7日通知成交人撤销该接入点网络线路,租赁费按接入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5.2迁移情况。此次租赁的网络线路需要迁移的,成交人在接到搬迁要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免 费为其迁移网络,并保证搬迁后的线路符合要求,网络畅通。如未能按时开通,按《网络租赁月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后计算服务租赁费。 6.线路故障扣费标准 6.1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线路中断,或超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指标,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予以补偿,补偿服务时间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线路故障应扣费用在当年的租赁费中统一扣除。 6.2当月未满足单条线路99.9%的可用率,但累计中断时间未超过4小时,采购人扣除单条线路5日的线路租赁费;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小时(未超过24小时),扣除单条线路15日的线路租赁费;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扣除单条线路一个月的线路租赁费。 6.3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日,扣除单线路两个月的线路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日,扣除单线路三个月的线路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日,扣除单线路四个月的线路租赁费;依此类推。 6.4网络总出口全部中断时间超过2小时,扣除网络总出口两个月的租赁费;全年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小时,扣除网络总出口三个月的租赁费;依此类推直至扣完。 6.5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难、洪水等;中标方全力进行抢修,不计入线路年故障中断时间内。 7.平台支持 成交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和网络设备集成商进行网络建设,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系统运行实际要求对网络运营平台进行调整,保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按采购人要求顺利实施和运行。 8.技术支持 8.1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热线; 8.2障碍处理完毕后,供应商必须在3 个工作日内向障碍申告单位提交障碍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经用户签字认可的线路中断时间。 9.系统维护服务 9.1所有此次采购线路(含 3 年内新增接入点或线路需要变更或迁移的)的日常管理维护期为3 年。 9.2维护期内,每个月成交人需对网络所有节点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统计该月线路故障报表,将检测报告和故障报表送采购人,检测报告和故障报表经在采购人确认签字盖章后,作为年光纤租赁费的支付凭证。 9.3考核指标及运营维护服务评分办法 考核(总分为 100 分),由考核主体依据《网络租赁月度考核细则》对考核对象 按月实施。每年平均得分(各月考核得分总和÷12)≥95 分,服务费按年租赁费*100%计算;得分低于95 分的,服务费按年租赁费*年度服务平均得分÷100 计算。 网络租赁月度考核细则
注:年度考核评分=(各月考核得分总和÷12),年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时,招标人有权终止网络租赁合同。 10.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提供专职客户经理服务,具体联系人张婷芳150****1156. 11.供应商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采购人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内部会议等需严格保密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保密档案,对涉及采购人保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进行统一管理,并定期(每季度/每年)向采购人提交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包括保密措施的执行情况、保密信息的使用情况等,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应按法律规定的三包政策提供退换货服务。供应商如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双方对迟延履行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4.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无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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