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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建设的**县宝莲光伏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建设项目调试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省**州**县石羊镇宝莲村
项目名称:**县宝莲光伏项目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县宝莲光伏项目由23个光伏方阵组成,额定容量49.2MW,安装容量60.51MWp,容配比为1.214,采用575Wp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每个支架布置2排、每排布置14块,共28块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1个组串,拟安装105240块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由3810个组串23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164台,箱式变压器23台。由于场址区地形复杂3000kVA箱变安装13台,2700kVA箱变安装4台,1800kVA箱变安装2台,1500kVA箱变安装4台。****电站每个光伏方阵经逆变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在适当位置设置35kV电缆分接箱。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或直接上塔并联至35kV架空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最终通过电缆线路输送至小梨园220kV升压站。本项目不包含送出线路,送出线路单独立项。并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等设施。
竣工日期:2024年7月5日
调试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