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我县文旅**,提升画山景区、八十里大湾景区运营管理品质,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旅游局受****委托,现就上述两大景区经营权面向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公开发包,特发布本需求公告。
一、发包项目
**县画山景区、八十里大湾景区经营权
二、发包内容
本次发包内容为画山景区、八十里大湾景区的整体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日常运营管理、游客接待服务、旅游产品开发、基础设施维护(不含重大改扩建工程)、安全保障、市场营销推广等工作,承包方需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经营期限
本次景区经营权经营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年限可由发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承包方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仅接受符合以下全部资格条件的主体报名
1.主体性质:必须为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权占比不低于51%),且企业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均在**县境内。
2.经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旅游景区运营管理、旅游服务、观光接待等相关内容;
3.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运营能力:****管理所需的专业团队、设备设施及资金实力,能够独立承担景区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支出及相关责任。
五、核心经营要求
1.分红返还:承包方在经营期内,每年需将景区年度经营净利润(以第三方机构审计结果为准)的20%作为分红返还给****,返还时间为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具体返还流程及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风险承担:经营期内,景区运营所产生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设施维护费、水电费、市场营销费、税费等)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景区经营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承包方全额自行承担,发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连带责任。
六、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材料意向承包方需在公告期限内,向发包单位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1.报名申请书(自行出具,需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自行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旅游局办公室(详细地址:****体育馆三楼);
2.联系人:刘子奇;
3.联系电话:045****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