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 宛发改审批〔2025〕117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507-411300-04-01-931127 ,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服务中心实施的******基地建设项目,经****委员会批准实施代建制,建设单位****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项目位于****示范区涅阳路与五朵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实用地面积36000平方米(约合54亩),总建筑面积188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上一层局部二层1#实训楼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2#实训楼一栋,**单层门卫,**附属配套设施等。
2.4 建设地点:****示范区涅阳路与五朵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18个月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n)下载。在**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 日内;标书代写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标书代写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标书代写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13日8:00 至2026 年3月5日9:00。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3 月 5 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电子标服务
5.3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U 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地 址:**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南****中心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85****5669
监督单位:****示范区****服务中心
地 址:****示范区月季大道与长****社区东苑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377-****79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宛**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185****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