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总平面图调整的批前公示
陕****公司申请****社区项目建设总平面图优化调整,依据2025年3月31日发布“****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的公告”(编号为****),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业务规定(试行)》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1〕4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调整内容予以批前公示。
1.12#楼尺寸由61.9m*11.9m调整为62.04m*14.57m,建筑层数由8+1层改为6层,楼高由27.0m调整为23.59m,则整栋建筑面积由5946.87㎡调整为4373.73㎡,减少1573.14㎡,基地面积减少45.06㎡。
2.13#楼尺寸由63.7m*11.9m调整为63.84m*14.22m,建筑层数由7+1层改为6层,楼高由24.1m调整为23.18m,则整栋建筑面积由5447.52㎡调整为4927.65㎡,减少519.84㎡,基地面积减少5.35㎡。
3.14#楼尺寸由63.7m*11.9m调整为63.84m*14.22m,建筑层数由7+1层改为6层,楼高由24.1m调整为23.18m,则整栋建筑面积由5447.52㎡调整为4927.65㎡,减少519.87㎡,基地面积减少5.35㎡。
4.15#楼尺寸由64.1m*12.4m调整为63.84m*14.22m,建筑层数由8层改为其中两个单元8层,楼高由25.3m调整为26.9m;一个单元6层,楼高由25.3m调整为20.7m,则整栋建筑面积由5775.45㎡调整为6001.66㎡,增加226.21㎡,基地面积减少64.98㎡。
5.17#楼尺寸由63.7m*11.9m调整为63.84m*14.22m,建筑层数由7+1层改为3层,楼高由24.4m调整为13.58m,则整栋建筑面积由5334.47㎡调整为2439.39㎡,减少2895.08㎡,基地面积增加107.7㎡。
6.18#楼尺寸由63.7m*11.9m调整为63.84m*14.22m,建筑层数由8+1层改为8层,楼高由27.0m调整为26.9m,则整栋建筑面积由6121.42㎡调整为6586.49㎡,增加465.07㎡,基地面积增加5.9㎡。
7.立体车库由4栋调整为1栋整体立体车库,尺寸调整为106.12m*7.35m,面积由621.24㎡调整为780.02㎡,停车数量由580个调整为624个。
8.将2#、4#半地下车库调整为地下车库,与平战****联通,车库面积由1652.28㎡调整为2785.45㎡,停车数量由54个调整为83个。
调整后,12#、13#、14#、15#、17#、18#楼外立面调整为开敞阳台。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03138.74㎡调整为100064.54㎡,共减少3074.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94819.89㎡减为90752.78㎡,共减少4067.11㎡,地下建筑面积由9561.33㎡增加为10871.80㎡,增加1310.47㎡;容积率由原1.88下降为1.80;建筑密度由20.90%增加到25.24%;绿地率由原35.22%增加到37.02%;总停车位由930个调整为884个(其中地面停车位0个,立体停车位数量624个,半地下车库停车位60个,地下车库停车位200个);非机动车位由1792个调整为415个(其中对外共享单车车位50个,电动车停车位365个)。各项指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分析满足大寒日3小时规定要求。
以上变化情况详见项目调整前总平面图、调整后总平面图。
公示地点:1.项目现场;2.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6日。
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反映至****办公室(204室),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方式:**县北大街61号 联系电话:0917-****273
****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