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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130960B-****0209-000036-5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2-12 14:40:27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县烟雨**牯牛降旅游项目-观音堂片区改造提升工程 | 公开招标 | 7692.78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烟雨**牯牛降旅游项目-观音堂片区改造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2月9日 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关于评审标准调整的说明 本项目评标办法“人员配备(10分)”做出如下更改:标书代写 (1)设计团队人员:设计负责人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大于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的得5分,最高得5分。 (2)项目团队人员(5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成员专业必须保证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负责人各1人,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类证书,不满足则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5分。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专业为同一人有多个证书的,只计取一个专业,不重复计分。相关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如相关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可以提供该项目业主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得分。若业绩为 EPC 或 EPCO 项目,业绩类型达到上述评审因素标准的,也予以认可。 ③投标人业绩与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祁****集团综合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0559-****7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南路亿家华府五楼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9-****166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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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