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河源-连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2-12
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连水许决字〔2026〕26号 发布日期: 2026-02-12
主题词: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2-12 -

广****铁矿:

我局于2026年2月12****公司关于广****铁矿尾矿库回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等)。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广****铁矿尾矿库回采位于**市**县油****铁矿**内。该项目尾矿库总库容为205.08万立方米,尾矿库总有效容积为160万立方米,尾砂回采总量为160万立方米,采出矿石储量3.92万立方米(铁含量3.52万立方米、锡含量0.40万立方米),采出尾砂总量为44.68万立方米,采出尾泥总量为96.36万立方米,因废水处理设备、粉尘飞扬等损耗总量为15.04万立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24.14公顷,无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24.14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0.3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0.38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276.5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66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基建期2026年3月完工,基建期建设总工期1.5年。生产期计划于2026年4月开始,计划于2028年9月(含回采注销后场平复绿)结束,工期2.5年。总工期4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1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文件要求,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水土保持补偿费14.486万元,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3.0374万元,仅征收县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4486万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矿产**水土保持补偿费48.6万元,免征地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43.74万元,仅征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4.86万元。矿产**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实际量征收,******局核实,按季度征收。


****

2026年2月1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