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空白标签约400万平方米,印刷标签3.7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12日至 2026年0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空白标签约400万平方米,印刷标签3.7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宁西街香山大道88号之八12A栋6楼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空白标签约400万平方米、印刷标签3.7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位于**市**区宁西街香山大道88号之八12A栋6楼,主要从事标签的生产制造。项目主要对外购的树脂版进行设计制版、洗版、调墨、润版、印刷、模切等加工,预计年产空白标签约400万平方米、印刷标签3.7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柔性版印刷的第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