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天平至潮泉道路旅游功能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5日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平至潮泉道路旅游功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6.8936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天平办事处至潮泉旅游风景道为“长城寻迹”主题廊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期重点打造工程。本项目起点位于****界,终点位于九女峰街与**山路交叉口处,主线全长12公里。此次工程主要是根据路面状况,对路面、桥梁病害情况确定维修方案,完善安防设施,划设标线,顺接平交道口,增加旅游标识及旅游标志,部分路段绿化提升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13日8时30分至2026年2月26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8081/)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cn)及**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5日9时00分(**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3月5日9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二)公告媒体:****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
(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287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静 联系方式:0538-****383
(四)合同融资政策:“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财源居
联系方式:053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旭日大厦B座7楼
联系方式:0538-****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静
电 话:053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