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产业区中港池疏浚二期工程

审批
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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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131525J张振东
张峻豪**市**新区
**市**新区临港经济区****广场198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临港产业区中港池疏浚二期工程
2021版本:160-其他海洋工程G5532-G5532-货运**
**市**新区 **高沙岭港区二港池
经度:117.73553 纬度: 38.85663****审批局
2025-12-04
津保审环准〔2025〕34号
62625
98****
911********131525J天科院环境科技****公司
****0118MA05LCHT44
2011-07-31
2026-01-132026-02-1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3j3pK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工程对**港高沙岭港区二港池东侧水域进行浚深,浚深总面积约302.53万平方米,总挖方量3999.3万立方米(其中施工期回淤方量87.3万m3)。为保证围埝的稳定和吹填造陆的安全进行,南北两侧疏浚工程坡底线距规划岸线200m,边坡比为1:5。该工程的疏浚土全部吹填到原临港产业区T8和T9区。本工程对**港高沙岭港区二港池东侧水域进行浚深,浚深总面积约302.53万平方米,总挖方量3999.3万立方米(其中施工期回淤方量87.3万m3)。为保证围埝的稳定和吹填造陆的安全进行,南北两侧疏浚工程坡底线距规划岸线200m,边坡比为1:5。该工程的疏浚土全部吹填到原临港产业区T8和T9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物**修复、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障渔业**经济损失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据《水产种质**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应按照渔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展该工程对辽东湾渤海湾**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有审批权限部门进行审批,按要求组织落实补偿措施。已落实。项目已于2011年施工完成,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即为项目实际落实的措施。 根据环评报告结论,本项目与**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同时开展,随着围填海活动的逐步推进,本项目的悬浮物扩散面积被后续填海面积覆盖,所以不单独考虑悬浮物对海洋生物**的损失。因此,将本项目生态补偿纳入**港保税区围填海工程生态修复方案中一并落实,不单独制定补偿计划。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由本工程范围内单位组织开展。 针对生态修复措施,根据《**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调整稿)》和《**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现状海堤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将纳入《**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港保税区针对区域(第一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核算了生态修复资金,制定了详细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和实施计划,该项****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将现状海堤建设所造成的生态损失资金纳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资金,由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安排。根据《**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港保税区围填海生态保护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湿地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生态绿道建设、海洋生物**恢复、生态修复观测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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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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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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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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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物**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障渔业**经济损失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根据《水产种质**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应按照渔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开展该工程对辽东湾渤海湾**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审批权限部门进行审批,按要求组织落实补偿措施。已落实。项目已于2011年施工完成,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即为项目实际落实的措施。 根据环评报告结论,本项目与**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同时开展,随着围填海活动的逐步推进,本项目的悬浮物扩散面积被后续填海面积覆盖,所以不单独考虑悬浮物对海洋生物**的损失。因此,将本项目生态补偿纳入**港保税区围填海工程生态修复方案中一并落实,不单独制定补偿计划。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由本工程范围内单位组织开展。 针对生态修复措施,根据《**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调整稿)》和《**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现状海堤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将纳入《**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港保税区针对区域(第一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核算了生态修复资金,制定了详细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和实施计划,该项****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将现状海堤建设所造成的生态损失资金纳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资金,由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安排。根据《**港保税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港保税区围填海生态保护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湿地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生态绿道建设、海洋生物**恢复、生态修复观测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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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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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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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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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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