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24.45万元 | 保证金: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罚没的一批砂石 |
| 标的基本情况:****罚没的一批砂石约16300m3,起拍价为24.45万元,保证金5万元,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2月12T日 至 2026年03月17T日 |
拍卖标的简介
一、标的内容 单位:万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 1 |
****罚没的一批砂石约16300m3 |
24.45 |
5 |
备注:1、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看样电话:138****3423(张)
3、看样时间:2026年3月16-17日(9:00-12:和15:00-17:00)
4、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
二、竞买资格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三、相应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物的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到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向委托方、代理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拍品无异议。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视同接受已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由于砂石已经堆放很久,买受人须支付租金5万元,租金可抵成交价款。买受人须自行协调好与附近村民的纠纷。
2、为了不影响周围居民及过往人员的安全,买受人在砂石装运过程中不得影响过往人员安全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财产损失,否则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所介绍的相关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标的的拍卖范围、搬运期限、移交、付款等相关事宜均以买受人后续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协议》所约定条款执行,该合同作为拍卖文件附件,竞买人出价即视同认可。拍卖人在本次拍卖中提供标的基本情况介绍,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现状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4、本次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品质、其他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拍品必要信息的承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拍卖人对标的现状情况、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拍卖文件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在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买受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5、装运程序及费用: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保管及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7、买受人自行处理和维护好施工现场安全以及周边的矛盾协调,买受人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未达到环保要求或者安全生产标准,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第三方损害等,所导致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动产拍卖,拍卖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拍卖人的所有拍卖事宜即告结束,竞买人予以认可,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移交等责任。若竞买人和委托方在办理标的物移交等其他事宜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9、本次拍卖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委托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
10、委托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拍卖人、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竞价成交后,竞买人若在今后该资产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委托方双方共同协商处理,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次拍卖的相关资料,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协议》等合同文本。
13、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的,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和服务费外,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
14、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后续签订的网上《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15、买受人在5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7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相关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方各自承担。
16、标的在交接、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和运输后续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17、成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规定,买受人须另行按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3%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
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非税”自行缴纳,拍卖佣金需于成交之****公司付清。
(1)户名:永****公司
(2)开户行:建行**红太阳支行
(3)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677
18、成交后,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资产处置单位拿《资产处置审批表》复印件及网上下载的《成交确认书》****中心税务窗口缴纳,缴款后将缴款发票交给资产处置单位,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方可施工。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24.45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5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