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家岭-北石龛35kV线路工程
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国****公司****公司关于****昔**家岭-北石龛35kV线路工程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供电建设〔2026〕50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昔**家岭-北石龛35kV线路工程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昔**家岭-北石龛35kV线路工程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昔**家岭-北石龛35kV线路工程位于**县大寨镇、赵壁乡境内,****以****文核准该工程,主要建设:**高家岭110kV变电站至北石龛35kV变电站35kV线路27.8km,扩建高家岭110kV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1个,利旧北石龛35kV变电站出线间隔1个,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该工程处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29.3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工程铁塔G39-G55基线路段沿线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4-5m;工程沿线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63-505m,岩溶地层顶板埋深0-30m。该工程大板基础开挖最深3.6m,灌注桩基础施工最深9.5m,基础施工局部地段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将对泉域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逐渐减弱;基础施工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租住村厕所收集后,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工程建筑垃圾应送至****填埋场处置;危废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区施工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管(渠)、移动厕所放置处、垃圾暂存处、危废暂存处等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昔**家岭-北石龛35kV线路工程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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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